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与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3份(网上报名后打印);
2、考生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军官或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3、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职高起点成人中专还需提交职高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网站下载)2份;
5、考生所在单位(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预防机构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印章,个体机构需区市县卫生局审核盖章);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需提交:
(1)《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2份。
7、医学自学考试毕业者,提交《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
8、自学考试或电大毕业者,还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2、2007年或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9、师承人员需提供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1998年6月26日以前经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师承学习的证明文件、师承合同、出师证明各2份;
(2)提供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或者综合笔试准考证的人员可不提供第(1)条的材料。
(3)提供1998年以前的行医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个体行医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乡村医生证),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原始档案并加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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